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第三届“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”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9-12 浏览次数:
 

各相关老师: 

 

  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、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进一步调动全市社科界服务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奖励优秀社科应用研究成果,推动社科强市建设,为答好“创新四问”、践行“两聚一高”、争当建设“强富美高”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提供坚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,经研究,苏州市委宣传部、市社科联决定开展苏州市第三届“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”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    1.我市作者或以我市作者为主在2015101日至2017930日期间完成的,围绕苏州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应用研究形成的专著、论文、调研报告、咨询报告(含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)等。

    2.外地作者同期完成的、研究苏州现实问题的社会科学应用类研究成果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    1.凡参评的研究成果,均须由第一或第二作者申报,集体成果的申报者必须是该成果的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(作者),一般不以单位名义或课题组名义申报;

    2.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须为首次出版或发表的成果;

    3.未公开发表的内部成果,须出具采用或受理部门的鉴定意见或证明成果应用价值的相关材料,由作者单位推荐,方可申报;

    4.在本次评奖中,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两项成果;

    5.以各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会员身份申报的成果,应能体现和反映所属学会在研究过程中的作用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    (1)申报人须提交《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表》(在“苏州社科网”下载,网址为:www.szsk.cn)纸质版一式三份;

    (2)提交参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3份(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并盖章确认);

    (3)提交《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表》电子版(邮件主题统一填写为“精品工程奖+单位+姓名”,发至邮箱jxkejichu@126.com);

    (4)有关该成果应用价值的评价证明材料;

    (5)申报材料一般不予退还,请自留底稿。

四、奖项设置与表彰

    1.奖项设置:本次评奖设优秀成果奖95项,其中:一等奖15项,奖金5000/项;二等奖30项,奖金3000/项;三等奖50项,奖金2000/项。总获奖数控制在申报数30%左右。

    2.成果表彰:获奖成果由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、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颁发获奖证书。

请欲申报的老师将纸质材料于2017109日前交科技处顾老师,同时按要求提交电子稿。详情可参见网址http://www.szsk.cn/index.php/home/index/article?id=521

 

科技处

20179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