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教学单位:
学院已经将人才培养评估报告和数据平台上报省评估院,现予以公布,见附件,请各部门、各教学单位在后两周的评估准备工作中,以公布的材料为准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人才培养自评报告,理解报告中关于各项工作的提法、思路,保证评估深度访谈的一致性。
2.各部门根据公布的报告和数据进行评估支撑材料的调整,于11月17日前调整到位,并将支撑材料上交至评建办金信老师处。
3.各教学单位组织专业剖析和说课材料的修改,保证专业剖析中关于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的思路、提法与学院报告的一致性,保证专业数据与数据平台数据的一致性。
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一致性问题,单位负责人严格把关,评估中若出现不一致情况,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评建办
2012-11-1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