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职能
 
人事处工作职责
师资工作职责
劳资工作职责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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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

二、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和实施工作

三、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

四、负责江苏省“333”高层次人才的选拔、推荐工作

五、负责江苏省高校“青蓝工程”中青年学术带头人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、推荐工作

六、负责国家、江苏省及学院教学名师、教学团队的评选和管理工作

七、负责学院学术带头人、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、管理工作

八、负责教职工培训进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

九、负责新教师岗前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

十、负责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审批、管理工作

十一、负责学院教师普通话考试、职称计算机考试、岗前培训考试和基础理论等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

十二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